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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集体合同审查
受理单位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阿克苏市迎宾路25号为民服务中心B座17楼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3、《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2号令)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2003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办理条件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4、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范围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0997-213372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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