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4号) 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有关事项须知》(新劳社函字[2004]364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新劳社薪字[2008]26号) 6、关于印发〈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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