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人单位、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因工负伤护理依赖鉴定申请表》;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申请参加鉴定职工到财政专户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择机从当地定点鉴定医疗机构中制取专家进行鉴定; 5、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按照国家标准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给用人单位、职工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联系电话:0997-213968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