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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理单位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10楼
服务对象 党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办理条件

资料齐全,真实合法且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及以上。

(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符合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贷款条件。

 

办理流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本地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购买本地新建集资(统建)住房。

(三)购买本地二手住房。

(四)购买异地新建商品住房。

(五)购买异地二手住房。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和填报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证明(原件)各一份。

6、《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

7、《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

9、《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原件二份。

10、《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个人借款凭证》原件一式五联一份。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携带上述1-4项资料到所在地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资料初审,核实职工账户信息,房产信息核实,指导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和提供5-10项贷款资料。

3、贷款资料复核。

4、经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符合条件者由受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由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和受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服务地址及联系电话: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10楼联系电话:0997-2125160

中心各管理部地址及联系电话: 阿克苏地(市)直管理部地址:

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3楼,联系电话:0997-2122012、0997-2656005

库车管理部地址: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支行三楼,联系电话:0997-7129837、0997-7127151

沙雅管理部地址: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雅支行三楼,联系电话:0997-8327765、0997-8330213

新和管理部地址: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支行三楼,联系电话:0997-8121510、0997-8126160

拜城管理部地址:拜城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997-8621023  0997-8629516

温宿管理部地址: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四楼,联系电话:0997-4538890  0997-4539992

阿瓦提管理部地址: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行三楼,联系电话:0997-5126226  0997-5121000

乌什理部地址: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什支行四楼,联系电话:0997-5327366

柯坪管理部地址: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坪支行三楼,联系电话:0997-582379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收费标准及依据

附件下载

无附件,管理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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