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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核准
受理单位 地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法定机关) 地址:阿克苏市民主东路20号地区农机局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2、农业部第41号部长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理条件

1、教学场所: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有单独的办公用房;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教学设备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2、教学人员: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 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3、组织管理制度: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申请人符合《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对培训机构条件的要求,向地区农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及内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997-261141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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