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服务 >> 面向个人 >> 法律
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登记
受理单位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地址: 阿克苏市文化路17号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第111号令)


办理条件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总所必须向分所派驻至少三名以上专职律师,其中分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办理流程

  见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图

  联系电话:0997-228319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附件下载

  无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