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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权限内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受理单位 阿克苏地区卫生计生委 地址:阿克苏文化路32号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培训中心)
服务对象 单位或个人
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

1、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医疗机构名称变更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五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二十条规定。

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受理→初审→复核→终审→发证

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材料目录;

2.《申请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报告》

3.《卫计委初审报告》,核实是否买卖、租借等情况;

4.《原法人同意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授权书》(现法人任命文件或原法人、负责人同意变更的协议书,签字,按手印);

5.《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6.《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花名册》;

7.人员资质复印件(加盖卫计委公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医疗机构执业期间年度校验记录复印件 

10.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初审→复核→终审→发证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7-212240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关于×××机构变更登记注册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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