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联系方式:0997-212240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无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