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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企业退休审批事宜》申请办理
受理单位 阿克苏地区人社局 地址:阿克苏市迎宾路25号为民服务中心B座17楼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令)第十六条;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职工退休的通知》(劳险字[1993]3号)第一、二项;

《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办理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为病退,未达到以上年龄的为退职。


办理流程

1、所需资料:职工户口、身份证;企业公示证明;职工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因公致残和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的,需附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鉴定审批表》;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有国家主管部门下达给本行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有关文件,

2、企业或个人持以上资料向县(市)人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地直企业单位直接向地区人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由县(市)人社部门提取退休人员档案材料并进行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养老待遇,打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盖章确认。

4、地直企业直将退休人员档案报地区人社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养老待遇,打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盖章确认;

5、由由县(市)人社部门将退休人员档案及待遇审核表一并报地区人社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联系电话:0997-212299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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