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长期)的零售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五)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平面示意图或实测图); (六)储存场所仓储设施平面图; (七)零售、储存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八)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缴纳票据复印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符合安全条件的整改确认书; (十)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与许可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的零售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 (五)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平面示意图或实测图); (六)风险抵押金存储票据复印件; (七)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与许可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